李小龙映画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在一次电视节目上,李小龙再次口无遮拦地批评起香港的武术同行只懂蜻蜓点水的讲手,而不识实打实的较手,引起本港武术界人士的众怒,纷纷发言谴责李小龙,并表示要收拾他狂妄的气焰。这其中,最惹人注目的莫过于曾赢得香港四届拳击冠军的刘大川,刘大媒体上表示,要公开向李小龙挑战。一时间,香港媒体热炒,民众也等着好戏上演。但李小龙却不接招,在采访中说:“我在美国向人挑战或接受挑战,不知凡几。现在我的造诣,已达到不随便比武的境界。”这句轻慢至极的话,暗示刘还不够资格与他交手。
李小龙的这种傲慢,更加打开了知名度,傲慢的背后,也许就是深不河测的实力。香港多家影视公司,包括邵氏纷纷邀请他加盟拍戏,李小龙于是认真地列出他拍片的条件:
第一,影片制作投资不得少于60万港元,以避免低成本的粗制滥造,即使给他个人的片酬高而总投资却不足的话也免谈;
第二,他可以邀请外国演员参加演出,以扩大影片的影响力,可以进军国际电影市场。
条件开出后,许多电影公司望而却步。最后,还是离开邵氏独立单干,自创嘉禾的邹文怀向李小龙抛出了绣球,然后依靠“亲善”政策成功拉拢,终于让他答应为嘉禾签约开拍《唐山大兄》。猛龙过江春风得意
好的武术家应当具有水的特性,无形无式。将水放进杯里,它便成杯状;将水放进樽里,它便成樽状。
《李小龙映画》 第三部分猛龙过江春风得意(1)
八、猛龙过江春风得意
1971年,李在美国与学生、金像奖编剧史立芬、占士·高宾为电影《无音箫》赴印度寻找外景时发生不快,导致华纳公司拒绝开拍,冷酷的事实让李小龙灰心,他明白,在好莱坞,要找到自己的位置并非容易的事情。
而此时,嘉禾影业的老板邹文怀慧眼识英雄,毅然向李小龙发出了邀请,李小龙遂于1971年6月返港,加盟刚刚创立的嘉禾电影公司,签约拍摄《唐山大兄》。
1971年10月,《唐山大兄》在港公映,票房迅速蹿升,突破了香港电影的最高票房记录。李小龙一夜成名,成为香港最红的巨星。电影的空前成功,让自立门户的嘉禾终于喘过气来,邹文怀在旧东家邵氏公司的打压下反守为攻。1972年3月,嘉禾再接再厉,推出《精武门》,再次突破了《唐山大兄》的票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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