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性灵食色-明清文人生活考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我们知道,顾的文学老师最初只是她的丈夫,虽因天性聪慧,进步很快,但格律上到底不如太素老练,创作数量同样也不能与之相比。而据《顾太清奕绘诗词合集》的编者张璋先生统计,是年(1835)顾作诗一百二十七首,词六十五首,明善作诗九十六首,词六十五首。平心而论,顾于词学一道锋刃初试当年就有如此佳绩取得,实在令人刮目相看。更何况张璋先生在为两人艺术上的突飞猛进感慨的同时,还曾细心地发现:“直至上年(1834)基本上还是太清以诗与奕绘的诗或词相和。及至本年,她才运用自如地进入以诗和诗,以词和词的阶段。她的以词和词的作品,至此不仅有了一定的数量,而且就水平论,已进入与奕绘旗鼓相当的地步,有的甚至在意境与辞藻上,开始超越奕绘”。 而且特别让人觉得有意思的是,上述这段时期,刚好又正是龚顾两人重又开始恢复交往、并有幸成为王府座上宾的时期。因此,只要我们稍微放纵一下想象,应该不难在这些仿佛吃了脑白金、洋参丸以至进展神速的作品背后,找到龚那知恩图报、悉心辅导的老师形象。事实上,也许正是这些因交流诗艺所需,来往频繁,时常出现在他人眼里的三人间的亲密关系太过注目,加上龚本人言谈无忌、口没遮拦的恶习,一生中也不知发了多少次誓,但总是屡戒屡犯。以至连好友魏源有一次聚会回去后也忍不住写信来骂他,说他“酒席谭论,尚有未能择人者……此事须痛自惩创,不然积习非一日可改,酒狂非醒后所及悔也”。(引自魏源致龚自珍信札。)从最初社会和文学圈子里的流言蜚语,发展到朝廷上下、尤其满清集团内部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非议与诘责,最终,使得作为最高统治者兼长辈的皇帝本人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坐视。
第三部分龚定庵在一八三九(6)(图)
杭州马婆巷的龚自珍纪念馆一代雄才的英灵现在栖息于这儿的哪一片屋檐之下
从后来发生的不幸事实来看,明善的被罢黜以及紧接着的辞世,对龚顾情事产生的影响可以说是致命的,简直可以比做一棵遮荫大树的倾圯或一片挡风挡雨的屋檐的倒塌。在克己复礼的私情中做梦的男女,醒来时突然发现自己已置身于道德法庭和大清律例的光天化日之下。到处是忌恨、回避、仇视、冷眼、讥嘲,幸灾乐祸,朋友圈子里的津津乐道以及来自道德人士的抨击。现在回过头来看,龚自己在事件整个过程中表现,又是多么的轻率和不负责任。首先喜欢吹嘘自己的风流韵事是他的一大喜好,平时有事没事常爱去太平湖一带走动,社交场合见了顾也从不懂得抑制自己的感情。我怀疑他甚至还给朋友们看过太清赠他的那张绘像。至于在诗里头想到什么就写什么,那就更不用说了,除了反复暗示自己对一“大脚鸾文勒,明妆豹尾车”“微音岂在纤厥耻”的非汉族女子的恋情,连此人的身份:“官阁梅花”“官梅只作野梅看”。居所:“城西阆苑”“城西一角”“光明殿”。生平:“生小在侯家”“我侬生小幽并住”。一度负约:“绿珠不爱珊瑚树,情愿故侯家”“五侯门第非侬宅,胜可五湖归去”。私许终生:“细语道家常,生小不矜珠翠。他日郎家消受,愿青裙缟袂。 画梁燕子已无家,那有五侯第。等到岁寒时候,折黄梅簪髻”,(此词调寄《好事近》,当写于明善殁后不久。)一样样交代得清清楚楚,那样子好像不是在做诗,而是在县官老爷的衙门里过堂画押。更有甚者,甚至当太清为他口风不紧恼火,私下里嘱他说话注意分寸这样的事情,居然也敢公开写入诗中,“我昨青鸾背上行,美人规劝听分明。不须文字传言语,玉想琼思过一生”。他当然注定要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不仅因为他爱情的对象是个具有很大知名度的有夫之妇,而且其身贵为皇室遗孀。更重要的是,有一个人一直在暗中如猛犬打量猎物那样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这个人就是太素的长子载钧。 讨论载钧在龚顾情事中的立场和态度相当有必要。作为荣亲王府的未来主人和丁香花案的主要策划者,他之所以一直以憎恶的眼光看待两人之间的交往,除了生母妙华夫人的因素外,更多的是出于对家族荣誉自觉维护的本能。他的贵族身份和他自幼所受的教育,也都让他无法接受一个钟鸣鼎食人家的贵妇与一个邋塌文人之间的所谓恋情,何况这个女人居然还是他的后母。但父亲奕绘的暧昧态度显然令他觉得十分扫兴,甚至私下里不无恼怒。于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想方设法搜集两人之间的证据,似乎就成了他的主要工作──以一个职业间谍的干练与敏锐──而且颇多斩获。当然,这一切是我们的男女主角装满热情与诗艺的浪漫脑袋所无法想象的。他们依旧在前述京师大佬的文学沙龙里见面,卿卿我我。其间龚自珍还主动放弃了两次令人眼红的外放地方官的机会,(其中一次是道光十七年文五品的湖北同知现职)。这样的事实除了说明对顾的眷恋在他的一生中的重要位置外,确实找不出什么别的解释。 道光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距父亲明善辞世后仅仅只有三个多月的时间,已承袭亲王爵位的载钧聚积已久的仇恨终于全面爆发。当时整个北京都被一件爆炸式的新闻所震惊,城西太平湖荣亲王府守孀不久的太清夫人和她的四个孩子,(均为太清所出)突然在一个早晨被长子载贝勒和婆婆绵亿夫人逐出了家门,史称“太清家难”。(详见太清在《七月七日先夫子弃世十月二十八日奉堂上命携钊初两儿叔文以文两女移居邸外无所棲迟卖金凤钗购得住宅一区赋诗以纪之》一诗里的自述。)直到龚自珍暴毙丹阳后的一八四一年年底,好不容易才被允许重新返回王府居住。一个多年以来一直养尊处优的女人,现在突然要以寡妇的身份面对社会和世界,并且还带着未成年的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其间生活的艰难困顿与委曲愤懑,我们完全可以在《天游阁诗》卷五的那些长题中读到详尽的描写。在义兄许滇生及容斋亲王等朋友的帮助下,她剥下身上首饰送进当铺,在距太平湖不远的城西养马营附近赁屋暂住,度日如年。那段时间里龚自珍的日子自然也好不了多少。由于当时已能明显感到来自载钧辈的威胁与敌意,加上身边几位好友的劝说,他终于被迫放弃对北京的恋栈,打算以调动工作的方式体面地离开。一个被认为有能力帮助自己的朋友是奉旨即将前往广东禁烟的湖广总督林则徐。但林在采纳他那篇有名的《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中所提出的禁烟方略后,对他相托的想同去广州一事却支支吾吾,虚与委蛇,仅以一句“弟非敢阻止旌旗之南,而事势有难言者”,(见龚全集中《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文后所附。)就将他轻轻挡之门外。说起来,这也是龚一生中犯下的又一次政治幼稚病。想想看,其时正深受道光器重的林,又怎肯因一个所谓的诗人朋友得罪皇帝的亲戚?这个道理谁都懂得,应该很容易明白──当然,除了龚本人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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