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不死密码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2001年2月9日,当民间对史*还钱举动议论愈演愈烈,争辩不绝于耳之时,史*接受了《北京青年报》专访,在这篇以《我想站起来,背着污点做不了大事》的长篇专访中,史*正面回答了这些天各种媒体上对他的种种报道和议论:
记者:你斥资上亿回购楼花还款百姓的事情炒得非常热闹,请问:还款百姓,究竟是善举还是为自己的公司、为自己树立良好的信誉形象?
史*:我觉得两者不矛盾,是统一的,我不讳言两者都有。近日,经济学家发言批评我:你巨人公司没有“有限责任”四个字,说明你是个无限责任公司,你史*本来就该还钱,没什么好宣扬的。我觉得很可笑,这位经济学家不懂“法”。1992年,巨人公司注册时还没有《公司法》,没有有限、无限责任之说。按照他们的观点来说,这钱你史*本来就该还,逃都逃不掉的,你应该把本、息一块都还上,几年来造成的经济损失还上,精神损失也应该补上,我史*个人借款1个多亿还老百姓的钱,还钱还成罪人?媒体如果总这样,我没办法,我无话可说。
现在回过头来想想,我觉得我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就是那段永远也无法忘记的刻骨铭心的经历。段永基有句话说得特别好,他说成功*的总结多数是扭曲的,失败教训的总结才是正确的。
记者:为什么要还这些你本来可以不还的钱?在这个时代,这看上去太古典了。
史*:因为我们坚信我们将来还是要做大事的。……背着污点做不了大事,谁都会说:“这个人把公司搞得一塌糊涂,欠老百姓钱也不还。”这样的话你将来什么事都干不了。
记者:就是说道义之外,这也是一个很现实的考虑。
史*:一举两得。我尽了我应该尽的职责了,社会责任我尽到了,对我将来发展有好处,眼前我好像吃亏了,1个多亿现金我付出了,但是这个回报我觉得不止1个亿。
如果当初选择了破产,巨人集团就可以清算了事,今天的史*也就可以不必用那么曲折的方式,通过第三方公司来还钱,他从脑白金上赚来的两亿元资本,完全可以给他带来更多的利润。
但史*却作出了相反的选择。
“还钱是为了再站起来。”史*用自己的话告诉了我们答案:一个是背着污点,没法做人;还有一个是,如果全额还帐,他要付出的就不是两个亿,而是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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