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清-李光地的详细目录和章节如下:
《朱子语类》:问:第一章第一节,盖言圣人因造化之自然以作《易》,曰:论其初,则圣人是因天理之自然而著之于书,此是后来人说话,又是见天地之实体,而知《易》之书如此。
此第一章,以造化之实,明作经之理,又言乾坤之理,分见于天地,而人兼体之也。
此第二章,言圣人作《易》,君子学《易》之事。
此第三章,释卦爻辞之通例。
此第四章,言《易》道之大,圣人用之如此。
此第五章,言道之体用不外乎阴阳,而其所以然者,则未尝倚于阴阳也。
此第六章。
此第七章集说 《朱子语类》云:识见高于上,所行实于下,中间便生生而不穷,故说《易》行乎其中,“成性存存,道义之门”。
此第八章,言卦爻之用。
本义 此第十章,承上章之意,言《易》之用有此四者。
此第十一章,专言卜筮。
本义 释《大有》上九爻义,然在此无所属,或恐是错简,宜在第八章之末。
何氏楷曰:取《大有》上九爻辞以结上文,居则观象而玩辞,动则观变而玩占。则孜孜尚贤之意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与第二章“自天祐之”语遥应,非错简也。
案 何氏说是,然即是申释第二章结语之意,非遥应也。
孔氏颖达曰:上系第二章云,“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变化之道,在刚柔相推之中。
此第一章,言卦爻吉凶,造化功业。
总论 孔氏颖达曰:此第一章,复释上系第二章象爻刚柔吉凶悔吝之事,更具而详之。
此第二章,言圣人制器尚象之事。
此第三章。
此第四章。
此第五章。
此第七章,三陈九卦,以明处忧患之道。
此第八章。
此第九章。
此第十章。
此第十一章。
此第十二章集说 王氏申子曰:歉于中者必愧于外,故“将叛者其辞惭”,疑于中者必泛其说,故“中心疑者其辞枝。 ”吉德之人见理直,故其“辞寡。 ”躁竞之人急于售,故其“辞多”。
此第一节,申《彖传》之意,与《春秋传》所载穆姜之言不异,疑古者已有此语,穆姜称之,而夫子亦有取焉,故下文别以子曰:表孔子之辞,盖传者欲以明此章之为古语也。
此第二节申《象传》之意。
此第三节,再申前意。
此第四节,又申前意。
此第五节,复申首章之意。
此第六节,复申第二节三节四节之意。
此第一章。
此第二章。
此第三章。
此第四章。
此第五章,所推卦位之说,多未详者。
此第七章。
此第八章。
此第九章。
此第十一章。广八卦之象,其间多不可晓者,求之于经,亦不尽合也。
《乾》,《坤》、《屯》、《蒙》、《需》、《讼》、《师》、《比》、《小畜》、《履》右(上)阳卦第一节。
《泰》、《否》、《同人》;《大有》、《谦》、《豫》《随》、《蛊》、《临》、《观》、《噬嗑》、《贲》、《剥》、《复》右(上)阳卦第三节。
《无妄》、《大畜》、《颐》、《大过》、《坎》、《离》右(上)阳卦第四节。
《咸》、《恒》《遯》、《大壮》、《晋》、《明夷》、《家人》、《睽》、《蹇》、《解》右(上)阴卦第一节。
《损》、《益》、《央》、《舶》、《萃》、《升》右(上)阴卦第二节。
《困》、《井》、《革》、《鼎》、《震》、《艮》、《渐》、《归妹》,《丰》、《旅》、《巽》、《兑》右(上)阴卦第三节。
阴卦第二节《损》、《益》二少二长之交,义同《咸》、《恒》,《夬》、《姤》阳极阴生,义同《遯》、《大壮》,《萃》、《升》、《坤》与阴卦交,义同《晋》、《明夷》,故六卦相继,阴盛之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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