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物价史料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每绢一两,平价一钱,计得价一百二十两。除应用经丝七百两,该价五十两,纬丝五百两,该价二十七两,【】丝线、家伙、丝蜡五两;妇人口食十两,共九十两数。实有三十两息。(1405页)
一,养胡羊十一支,一雄十雌。六月内,长安人来预撮叶,价每千斤三钱之外,冬天去载,计七千斤,约价三两。买羊草七千斤,七月内,崇、桐路上买,算除泥块,约价四钱,七千斤亦该三两。垫柴四千斤,约价二两。每年羊毛三十斤之外,约价二两。小羊十支,约价四两。
一,养猪六口。六口计一千八百斤,常价十二三两。大麦四百二十斤,计常价十一两,该三十余石。糟七百斤,计四千余斤,常价十二两。小猪本身六个,约价三两六钱。垫窠稻草一千八百斤,约价一两。(猪肉)每斤二分五厘算。(近来物价增,不可一例也。然饼价增,肉价亦增,随身长落。)
一,鸡鸭利极微。今计每鸭一只,一年吃大麦七斗,该价二钱五分;约生蛋一百八十个,该价七钱。种鹅四支,一雄三雌,一年吃大麦、秈谷四石,值价一两八钱。(鹅蛋,每个二分。)每小鹅一只,值价三四分。秋天初生之卵,到清明边换炭,每支价一钱四五分。(1406――1407页)
一,苏州买糟四千斤,约价一十二两。每糟百斤,烧酒二十斤,若上号得有十五斤。零卖每斤二分,顿卖也有一分六厘,断然不少。
一,长兴籴大麦四十担,约价一十二两。(以麦子酿成的酒)每斤分半,可抵麦本。酒药、烧柴斗只一分。
张履祥于《补农书下》曰:“沈氏所著(农书),归安、桐乡之交也。予桐人,谙桐业而已,施之嘉兴、秀水,或未尽合也。”
《杨园先生全集》卷五十《补农书》(下)
“米甚贵,丝甚贱,尚足与田相准。”(1411页)
“然鱼肉价常等,……”
鹅雏一支一钱,贱亦六七分。(1420页)
炭屑,杭州江干为佳,价又贱。路远不便,则鑪镇冶坊可籴。其价十月担可二钱五分。(1421页)
(用米酿酒)造酒人每石工银七分。(1422页)
《总论》
俗云:“为了一钱,饿倒一家。”蓑衣、箬帽一副,价贵不过一钱。(14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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