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争议的作家-浩然口述自传(精彩章节)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我是个专职的文学工作者,放下自己的写作,立志在农村这块土地上搞文学绿化工程,才办起《苍生文学》这本刊物。假如没有作者们热心积极地给我主办的刊物供应稿子,不实实在在地支持我主办的刊物,刊物就会自生自灭,使当初我在三河县文联成立大会上所宣告的誓言和诺言变成空话。如这样,岂不等于把我扔在前不见村落、后不见人烟的荒漠里了!
当然,我还有*的自由,可以知难而退地“逃跑”,可以停办这个刊物。可是,我左思右想下不了这个决心。
我老了,再老下去就得死,这是谁也抗拒不了的自然法则。然而,文学事业不能老,更不能死。我太爱这个事业,爱得发昏,爱得成癖,爱了足足一生。这样的深爱,将会跟我的生命并存亡。
我知道,有一天我死了,文学事业还会活着,这是一定的。我所担忧的是,在我们人口众多的农村里,在我们三河县,文学事业有可能出现那种不死也不活的局面,这也许是杞人之忧。不幸的是,我老这样地胡思乱想。
要使文学事业在农村生根开花、不老不死、青春永驻,就须有新的、年轻一代的文学爱好者一个接一个、一批接一批、一代接一代地降生、长起。这才是我们这代人所思虑的至关重要的大问题!
一个叫陈绍谦的农村青年,患先天性心*,给我写信诉说苦闷和绝望。看了信,我第二天便赶到他家,希望能帮助他鼓起勇气,积极地生活。我鼓励他拿起笔,把自己的哀怨倾诉出来。果然,这个勤奋而灵秀的青年写出了不少好作品,有的还获了奖。他在《苍生文学》上发表了八篇小小说,在《北京文学》上发表了二十五篇之后,我觉得该为他出个集子。和我一样,他是一个农家子弟,家里没钱,没门路,要想出书谈何容易。这种时候,只有拉下我这张老脸,替他拉赞助,找评论家了。有一个广西某饮料厂,让我做广告,说一句“喝了××饮料,我还可以重新写部《艳阳天》”,可以给我一百万人民币。我拒绝了。有的人可能不理解我的决定,现今是商品社会了,这有什么呢?但在我的观念中,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做人的原则。但为了陈绍谦,我别无选择,只能去找企业,而且一点不觉得不好意思。令人痛惜的是,陈绍谦,我年轻的朋友,没有见到集子出版便去世了。有人问我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一定要给他出书,人都死了,为什么不为活人去忙。正因为如此,我必须帮他完成心愿。不仅告慰死者,也为了鼓励后来人。果然《陈绍谦小说集》出版后,文学青年纷纷写信给我,希望能像他那样写作不息,将生命在创作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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