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小姐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我凶悍地牵起他的手,往前走,其实脸已经红晕一片,媲美天边的夕阳。
“这么笨这么傻,除了我还有谁会要?”
番外一
番外1:
我大四的时候,叶知秋已经在A医大脑科实习,边实习边上课,24小时连轴转,很辛苦。
攻读博士学位早在他计划以内,我仔细想了想,所谓夫唱妇随,于是也准备一边实习一边复习,再拿一个硕士学位。
他家在市中心有套房子,离医院近,他大多数时候都住在那里,而我实习的德国公司离那里也近,所以我们俩背着父母,悄悄同居了。
我没告诉我爸妈,他也一个字未提,“同居”这个字眼太潮,我们都不好意思跟他们开口。
况且很享受这种*的感觉。
白天各忙各的,晚上回来一起出去买菜,一起在厨房忙碌,我烧菜,他打下手,然后一起吃个底朝天。
我们都不爱出去吃,外面的东西总有些油腻,我和他都是实用主义者,不想花钱买浪漫,我也渐渐迷恋上了给心爱的人煲汤的幸福感觉。
日子过得还挺节俭。我和他终究还是学生,他一贯节省,一件衣服洗了再穿,穿了再洗,可以一穿好几年,不像喜好名牌的尹瑞,衣柜比女人还满,这两年他一直和林北北同进同出,林北北跟着捞了不少好处,逢人就说“傍大款的滋味好。”
我这人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自然也爱逛街血拼,有时候花起钱来没节制,都是跟我妈这血拼狂学的。
但是真正小两口过日子,我也开始学着拨拨算盘,把钱算着花,提早学当家庭主妇。
这感觉还颇为不错。
逛街的次数少了,也并不意味着生活品质的下降,晚上靠在一起看碟,或是各自看书,我偶尔看累了抬头偷看一眼他,发现他也在偷看我,相视一笑的滋味暖进心里。
温存自然少不了,我们都年轻气盛,深深迷恋着对方的身体,这种他眼中只有我的感觉很美妙。
还记得我在德国的新年夜,窗外烟花绽放,窗内爱火四射。
很久以后,我们紧紧依偎在一起,汗水*,他在背后抱着我,在暗夜中,嗓音低沉好听。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说话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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