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巨贪戚火贵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生意人出手讲究个火候。一个月后,也就是1993年7月的一天,大名鼎鼎的秦老板出现了。他轻车熟路地在县委招待所找到戚的临时住处。轻轻敲了门,就见到了“久仰”的戚书记。脸上堆了笑小心报了小姓大名,戚书记也*朗地“久仰大名”起来。手握在一起,也就心照不宣了。这么多年了,秦老板行走江湖颇守游戏规则———去乐东送金条的事,他从未在戚面前提半句。
在随后的几年,每到春节,秦老板都会大大方方地揣着红包去戚家拜年。秦和戚后来的供述是,1994至于1998年间,秦送给戚的过年红包有十万元之多。
秦老板的“大方”自然很快赢得了戚氏夫妇的好感,秦也自然成了他们眼中的大能人和大老板。
秦老板在东方很有名气,据说开过金矿,种过芒果,搞过不少工程,赚了不少钱。而且落了个乐善好施的“企业家”名声。
善解人意的秦老板,深知戚火贵爱财、贪财。他常给戚火贵打电话:“老大,我又赚钱了,想给你一点花。”戚火贵在电话里也并不半推半就,说“那你办个存折吧”。
如此一来二往,二人便开始称兄道弟起来,形影相随,亲密无比。东方人于是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挂在嘴上、骂在心里地称戚书记“老大”,叫秦老板“老二”。
秦的“老二”并非徒有其名,而是实实在在管用。那几年在东方,几乎没有“老二”办不成的事。他弟弟是个工人,忽一日想穿警服,戚在调动表上批个“同意”就顺利穿上了。
“老二”的一个朋友,揽到了东方市某局和某乡一地产项目,但必须要县领导批字同意才行,于是他找到“老二”合作。几天后,“老二”就拿到了戚的批示:应给予支持。项目很快顺利开工,“老二”因此赚得20万元。
第一次找“老大”帮忙就赚了钱,“老二”无比高兴,他决定“分”6万元给“老大”,钱虽不多,但吉利,六六大顺嘛!
1995年,“老二”又拿一份报告来到戚的办公室,戚打开一看,是东方县园林站和东方海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换苗圃工程的报告。戚心里非常清楚,这报告按规定应当由建委报上来,“老二”如此勤快,肯定想揽这个工程,二话没说批了字。1996年,东方工商局要建宿舍楼。局长文某某向戚火贵汇报这事时,戚十分随意地问了句“工程给谁做啊”,局长说想给包工头潘某做。不料戚听后当即表示反对,把个局长弄得当时就愣在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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