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不花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这个阴谋家陷害单于、嫁祸昭君的种种措施,自自然然成了观众关心的对像。文字方面,曹禺一直是个中翘楚——流利漂亮而时见诗意。”他尤其欣赏曹禺在剧中用的“西方式的独白”。例如下面那段独白:
王昭君(望着墙外的春天):母亲,你生我为何来?难道这青森森的宫墙要栽来陪伴?
难道这青松垂柳、望不断的栏杆要我去看管?
啊,这一天三遍钟,夜半又宫漏,一点一滴,像扯不断的丝那样长!
娘娘啊,你错了未算,欠商量,急急慌慌把我送进这三丈八尺的宫墙。
不错,这段独白岂仅只是具有“诗意”,本身就是音韵和谐的诗。
刘绍铭在举了这个例子之后洗“是的,曹禺是中国”五四“以来最优秀的剧作家,也是在国际上最具名气的中国大陆现代戏剧家。令人担心的是,曹禺老了,而如今二三十岁的在大陆的青年,即使想象力比曹禺丰富,也不会有他驾驭文字的能力。”刘绍铭担心中国文艺界的接班人问题,这也的确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唯一令得刘绍铭不满的地方,是曹禺在《王昭君》结尾时候所用的一个象征手法:
那合欢被,一阵风把它吹起来,就忽忽悠悠地跟着那金色的大雁飞走了!飞上天去了!你们看,天上!天上!那不是大雁?那不是合欢被?(大雁在空中鸣唳,一片光明的彩云在蓝天里悠悠飞过。)
刘绍铭认为这是曹禺在“向中国老百姓灌输封建式的迷信思想”。不过,这似乎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假如用电影形式表现,合欢被被风吹走,接着天空出现金色大雁,白云悠悠飞过。这样的剪接,不正是甚富戏剧性的浪漫联想吗?文学中许可使用浪漫的笔触、象征的手法,若然扣上“灌输封建式迷信”的帽子,这帽子似乎太大了。
刘绍铭在另一篇《解冻人》中,根据一篇曹禺的访问记,批评曹禺对西方文学的“无知”,以致在谈话中“笑话百出”。
举出的例子是他在保罗。安格尔(PaulEnZle聂华苓丈夫)面前,“冒充内行人,硬指杰克。伦敦的作品替美国人民说了话。”刘绍铭不同意这个说法;他根据《美国文学史》的说法,指出“杰克。伦敦是一位江湖*家和女巫的私生子,好在其浪漫小说中宣扬当日的激进思想。其所写的作品16年来使他从籍籍无名,穷愁潦倒的生活中得到了名誉,财产以及浪游、爱情和求学等种种补偿。此外他也因此获得他贪得无厌的身心所需的许多‘身外物’。他也因此变得脾气古怪,情绪陷于绝望和苦恼。他的死可能是*的行为。”因此而认为杰克。伦敦的作品,不是“替美国人民说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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