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卿013-第013章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其间,罗瑞卿于10月份经过两次手术,右侧脚跟骨折愈合,左侧跟骨骨折后形成慢性骨髓炎,遂做跟骨部分切除,但术后伤口再次破溃。
从1966年底到1972年8 月,罗瑞卿开始了长达七年之久的狱中生活。
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炼狱”生涯。我们只将历史的记录抄下来吧,详尽的回忆与描述已有大量的文字存在:1967年3 月14日,因左侧跟骨伤口长期不愈,入解放军总医院治疗。
期间三十一次被从医院拉出去在大会上批斗。住院期间,跌跤导致左股骨颈骨折,未经治疗,即令出院。
11月20日,因左股骨颈骨折,左腿日趋肿胀,疼痛日益加重,再次住院。在施行牵引治疗期间,被专案组连续突击审讯,逼迫交代“罪行”。
1968年2 月11日,在左股骨颈骨折和左跟骨髓炎未愈的情况下被迫出院,继续受到专案组的日夜审讯。
6 月1 日,给*写报告,提出:左跟骨动了几次手术,伤口仍然不好;又跌断了左股骨颈,请求再治一治。伤口如治不好,则把左腿截掉。
7 月14日,经*亲自批准再次住院治腿。
8 月,解放军总医院就罗瑞卿手术方案向*写了报告,但*不同意,说:“对罗瑞卿到现在也没有搞出什么材料,要抓紧审问和斗争,搞出材料后到秋后再动手术。”此后,专案组即在病房内“对罗瑞卿进行不间断地审讯和斗争”。
19*年1 月至3 月,做左小腿截肢和左股骨头切除手术。
6 月6 日,出院。被送至海淀区什坊院卫戍区某部驻地监护,继续被迫写交代材料。
1970年8 月25日,写完三百五十六页二十余万字的《我的自传》。
1971年1 月,为自己制定新的学习计划。用仅有的一点生活费订了份《*》。每天除看报外,以多数时间读*亲自圈定的要求党的高级干部学习的三十本马列着作和*着作。
9 月,“九。一三事件”后,从报纸上发现*的名字逐渐消失,凭政治*断定*出了问题。
1972年1 月5 日,被转移到政法干校继续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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