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口述自传唐德刚注释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受命”成为习惯,自然要承奉颜色而逐渐流于“上拍”;“能令”日久,也难免颐指而气使之,逐渐形成了“下压”。那些“既不能令,又不受命”的“绝物”,不是孤芳自赏,便是落落寡合。所以我们中国知识分子不做领袖,就做臣仆。上无领袖,下无臣仆,大家都过不了日子。但是我们为什么不能也和英国绅士一样,开个诚实的会,通过一个好的决议案,然后大家来个teamwork呢?那就是我们的文化传统里,实在没有这个东西;我们的血液里,没有这个teamwork的血球,夫复何言!
文化传统是规范个体社会行为最强的约束力。中山先生说:“破坏难于建设!”要“破坏”我们这个传统,谈何容易!孙中山先生之所以伟大,胡适之先生的思想之所以能风靡一时,便是他二人生为现代文化领袖,他们的思想作风比我们一般中国知识分子要“现代”得不知多少倍!
反观我国近百年民权发展的史迹,翻翻各界要人的嘉言懿行,再来熟读孙、胡两氏的遗著,才觉得他两位前贤,真是众睡独醒的“现代”哲人。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0)
⑤中国学生在美国大学读书,一般都比美国同学更用功,天资也比较聪明。大学四年的课,往往三年读完。第四年级就开始读研究院的课了。胡适之、顾维钧诸先生那时都是如此。
⑥胡先生在六十多岁的时候和我谈起他康乃尔时代的“民族晚会”,仍是口角留香,余味犹存。我*虽未与他抬杠,心中却大不以为然,因为我知道这种“民族晚会”是个什么东西。
笔者在留学生的“年龄”上来算,是比胡公反要“老”一辈。胡先生是到美国来读大学本科的。我是受了完满的中国国立大学教育,还做了一阵小公教人员,才赴美留学的,因而我这位老童生实在无法欣赏那些十几岁的中国孩子们所宣扬的“中国文化”!
记得在50年代的初期,在“国际学社”内代表中国同学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同学。她出生于一个上海富商之家,自称一向是以“花钱”(spending)为“娱乐”(hobby)的。她受的是彻头彻尾的上海地区教会中学的教育。一口流利的英语不知比胡适之、林语堂、蒋廷黻诸先生要高明多少倍。人也聪明、漂亮、能干。当起“会长”、“主席”也比谁都强,座上的马歇尔元帅就频频点头称赞。真是样样都好,样样都可做。可是她就不能“宣扬中国文化”!由她所率领的那群青年男女所举办的“中国之夜”,在我们那批老油条看来,实在觉得“倒胃口”,甚至“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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