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恋型人格障碍的儒家文化背景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这种能力的培养往往需要从小做起,按照库利的“镜中我”
理论,在个体与养育者的互动中,养育者如果充分尊重了孩子个人的权力,孩子也会潜移默化地学会这种行为。人有了这种自我界限后,就会更加明白自己的责任所在,因而也会相应地负起自己的责任,就不会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尴尬。也学会了区别哪儿能够界入,哪儿是禁区的未来社会交往规则。
在中国家庭目前出现的普遍问题是:父母将自已对生活的欲望放到孩子身上,并按照自己认为的好坏去安排孩子的生活。不可否认的是,人类的世代相传中也延续着人类的*相传。在这种两难境遇中,我们还是要去尝试尊重对方的决定和选择,还是要去明白,作为一个个体,会有与我们不同甚或对立的想法和感受,并要学会去尊重他。
3.培养共情能力
共情是现代心理治疗的一种态度。它指的是一种能体验别人的苦和乐的内省力。共情甚至被要求为一种做学术研究的能力。在心理治疗里,治疗师共情的理解能帮助病人受伤的精神状态的康复。
儒家传统的两个基本价值观是:“己所不欲,勿施予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种传统美德表达的是:自已认为不好的不要给予他人,自己想要的也要想到他人想要。这种以己推人的美德尽管我们仍称其为美德,但是这种思维模式是以已为中心的。这种模式缺少一种站在他人立场了解和体验他人的能力。我们常把这种能力称为共情。因此儒家价值观因缺乏这种能力,我们因而不认为它是共情的。第三代新儒家对其重新作出的注解是:我以恕道待人,对我来讲很好的东西,对我的亲友就不一定很好,应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其他人的情形是如何。[杜维明,2001]这是较共情的解释。
我们常常看到的是我们的家长一副悲痛无辜的样子:我将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们,处处为他们着想,不光得不到感谢,还要说不好。
我们要探究的是:这种为他人好的想法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心理学认为,每个人的生活都带有过去生活的影子,过去未*的欲望潜意识地左右着我们的行为并将这种欲望投射到他者身上。如果是这种情形,这种好实在与他人无益,还要让他人背一个感恩的负担。这叫虚假的利他行为,这叫没有共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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