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哲学德莫里茨·石里克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当人们发现在运动中的电的量子——即如电子——其行为就好象该粒子具有机械质量一样(因为按照电学原理,它以一种有特征的方式抵抗任何加速——亦即它呈现出惯性的性质,恰如惯性机械质量一样),于是就谈到电的“表现”质量。结果,就出现了把一切机械质量都说成是“表观”质量的可能性——亦即,把一切机械质量均归结为电的质量。这样,“电动力学的物质论”发展起来了,这一理论被认为是旧机械论的继承者;而且还流行着这样一种见解,认为这样一来,力学就还原为电学了。
但是,必须注意“电的物质论”这种提法未免有点儿为时过早,因为举例来说究竟核的质量(该质量结合于带正电的粒子,其值约为电子质量的1,800倍)是否能被看作纯粹电的质量似乎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虽然,从原则上来说,这是非常可能的,但该事实通常却以如下的方式来构写,即认为(参见上引索末菲的话)正电仅当与“普通”物质结合的时候才表现出来——亦即正电只有在与质量结合的时候才表现出来,而该质量的电性质并不能被认为是已证明了的。其次,是否电子本身的全部质量都可以被阐明为在性质上纯粹是电的,或者是否那些存在于电子内部的定域“内聚能”也许不应被看作是一种有贡献的因素(亦即,有时引入某些内聚力来说明为什么负电荷不因排斥而爆炸性地散裂,却在电子内保持集中状态),这些都还是疑问。——最后,而且是最重要的,物质的最根本的性质——即相互吸引,或万有引力——还是作为牛顿力学的不可归并的剩余物而保留下来了。这样,力学的和电动力学的基本概念在世界图象中还是没有统一起来。物理世界的所有其他领域似乎——就象我们刚才说过的那样——已最后被还原为力学和电的理论。但物理体系这两个方面的最后统一似乎不能通过力学被电动力学同化而获得。要达到这种统一似乎应将力学与电动力学都吸收到一个包罗一切的体系之中,而在此体系内它们二者将结合为更高的统一体。
和机械论相反,电原子论涉及到的是些完全非感性的基本概念,——因为电和电磁力的“本质”都是无法在知觉中呈现的。当然,人们确是把一定的广延归之于电子和原子核,这种广延在数值上甚至可以估计;但这并不因此就断言电子应被设想为一种独特的带电的体积,就象德滇克利特原子被想象为不可人的充满实体的空间一样;相反,对这类粒子直径的数值估计只能被看作是下列距离的一个平均值,该距离代表各粒子假定中心之间互相接近的极限。就象博斯科维奇的动力原子论那样,这一事实应被看作为表现了事件的确定的规则性,而不应被看作是“不可入实体”存在的标志或诸如此类的东西存在的标志。电粒子不能被看成某种可与其环境清楚明晰地分离开来的东西,在这儿内部与外界很难区别,可以说,粒子逐渐消融在其环境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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