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达因主教杀人事件1929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而机会很快就出现,那天早上当他看到史柏林走到街上,他知道,只有罗宾留在射箭室里,因此他下楼,假意和罗宾聊天,趁罗宾不注意时重击他的头,把一枝箭插到他胸口,再把尸体拖到射箭场上。接着,他把地板擦拭干净、销毁抹布、到街角寄信、把纸条放到自己家的信箱,然后回到图书室,打电话到这里给你。但是,有件事却擦枪走火,就是教授自称待在阳台的时间。派恩当时正在安纳生房里。不过,这对教授而言却一点也无碍,因为尽管派恩听到老教授撒谎时心中有些疑问,但他绝不相信老教授是个杀人凶手。因此,这件案子可算是成功达到目的。"
"不过,"希兹说,"还是让你猜到,罗宾并不是被那弓箭杀死的。"
"是的。从箭尾杂乱的样子,我推断箭是被'捶'入罗宾身体的,因此我断定,罗宾应是在屋内时,头部受到重击,接着被害。而当时我并不知道老教授就是凶手,所以我以为,那把弓是从屋内抛出到射箭场的--当然,实际上那把弓根本没有在射箭场上出现过。但是,我这个推断,并不能算是老教授的大意或失误,因为对他来说,只要人们知道了《鹅妈妈》的典故,其他的并不怎么重要。"
"你认为,他用的是什么凶器?"这回轮到马克汉发问。
"极有可能是他的拐杖。你或许也留意到,那拐杖顶端有颗巨大的黄金把手,可以作为绝佳的致命武器。(后来我们发现,这个又大又重、几乎长达八英寸的黄金把手,是活动式的,可以随时从拐杖上卸下。而且,这个把手的重量将近两磅,正如希兹所说,是个极佳的武器,至于当狄勒用它来攻击死者时有没有将把手卸下,就不得而知了。)还有,我也认为他在夸张自己痛风的程度,以便博取同情和摆脱各种可能对他不利的嫌疑。
"史普立克的死,又是怎么回事?"
"在罗宾死后,他一定曾经刻意翻查了《鹅妈妈》,准备再故计重施。刚好,史普立克在被害前的那个星期四晚上到他家里去,我猜想,狄勒就是在那时候萌生这个想法的。命案发生的那天早上,他提早起床,换了衣服,等待派恩在七点半前来敲门。回答了派恩之后,往公园走去--很可能是从射箭室出去,穿过射箭场。可能是安纳生--或是史普立克那小子自己--告诉过狄勒,他每天有到公园散步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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