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评传test043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中国*同盟同人本于爱护国家、促成*,并为维持我公威信起见,谨请迅予严惩较场口血案及捣毁《*报》、《新华日报》之主使人,并解散特务组织,责令陪都各治安机关切实保证以后不再发生同样事件,使*获有保障,而政治协商会议所郑重通过之一切决议,得以确实进行。(载《政治协商会议资料》,页四六五至四六六)
特务根本是蒋之工具,若非示意,哪会伤人?唐纵日记中透露,二月六日官邸汇报时,蒋主席即有“对*同盟为*做鹰犬应予膺惩”的指示(见《在*身边八年》,页五八七),张澜的责问和要求岂非与虎谋皮?
怂恿特务的结果,终于出了大乱子、吃了大苦头。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一日,在政协开会期间被特务打破头的李公朴在昆明被暗杀了。四天以后,著名的西南*文学教授闻一多在参加李公朴追悼会后也被人枪杀了。李、闻都是民盟的骨干分子,*一直认为民盟是*“鹰犬”、一直想要“膺惩”,所以事发之后,十目所视,莫不视向特务,成为震动中外的重大政治谋杀事件。民盟失去两大要员,固然打击不小,但*及其*受到的冲击更大,对国民党的最后溃败,有推波助澜之功,不亚于几个师的威力。
民盟*梁漱溟亲往昆明调查此案后,于八月二十五日在上海举行记者招待会,报告调查经过和结果:
可以用吞吞吐吐四字来说明此案。一是李案“未捉获凶手”,只拿出闻案来“公审”,是李案“吞”而闻案“吐”。二是承认是昆明警备司令部两个中下级军官干的,这是“吐”;但是出于凶犯“个人气愤”,这样就“吞”去了暗杀的主谋者。三是“公审”只许*记者参加,这是“吐”;但拒绝《大公报》记者及其他报社记者参加,这是“吞”。四是“公审”好像审判完结,这是“吐”;但问是否再审,他们答不出来是“吞”。(梁漱溟《忆往谈旧录》,页二二九)
此案之所以不能在高压之下一口“吞”了,因为特务干得太明目张胆、民愤太大,然而梁漱溟的调查毕竟无以查出整个内情,内情必须要由里面的人来透露。当时戴笠已因飞机失事去世近四个月,*派唐纵到昆明去处理这件案子。唐赴昆明前,于七月二十二日凌晨五时接到军统人事处处长郑修元(化名郑履冰)长电,“报告李、闻案与警备部有关”。唐于二十三日飞抵昆明,郑修元以及云南警务处处长李毓桢与昆明警察局长龚少侠向他“报告李、闻案真相与经过情形”,唐要他们“对外谨慎言论”。唐于二十六日由昆明飞上海,翌日飞九江,前往牯岭去见*报告此行经过,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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