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匕首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换一句说,陆子华的死是陆子华自己下手的!
这话一出,我们都惊奇出神,大家想不到他会有这一句断语。彼此的眼睛里仿佛在交换着一句疑问:“陆子华竟是*的吗”?钟德更是诧异。他的双目瞪住了,汗在面颊上流,口也张开了,呆呆地向霍桑瞧着,连一句话都没有。
霍桑又接续说:“你们不是有些奇怪吗?其实论情究势,原是很显明的。子华既已为叔权搞发了秘密,他的前途也就完了,而他所爱的女子又被叔权夺了去。他在羞惧交并的心理状态下,不得已而出于*,也是情理中可能的事。试瞧他把古刀藏在身上,初意也许本想用来刺杀叔权的。后来他因力不能敌,没法对付叔权,等叔权去后,才愤而*。但当他*之时,还故意留叔权的姓名在澎墨纸的后面,并且就利用叔权给他的刀,那可见他虽*,却不是没有嫁祸子叔权的用意。他分明有‘吃砒霜药猛虎’的意思,用心也相当险恶。你们若把这种种疑点细想一番,就也不致把‘*’两字当做稀奇的名词了。
我这时惊喜交集,心中的感想纷乱已极。因为叔权的疑障既经剖白,杀人的罪名当然可以洗刷,这原是我所最盼望的。但据霍桑的理解,陆子华竟属*,这又不是我的意料所及。他的理论上的理由虽很充足,但没有实际的证据,非但在法律上不能定城,即钟德也未必就能信服。
钟德果开口问道:“霍先生,你的论断真是出我意外。我想你总有物质的凭据可以证明的罢?”
全桑点了点头,应道:“正是,我若没有确切的证据,也断不敢贸贸然发表这种看似骇人的议论。钟兄,子华*的证据,就是他的伤痕。当时你虽也验过,但因为不见的刀,使你立刻抱定了一个被杀的见解,对于那致命的伤痕,便不会仔细研究。我常说当侦探的人,耳目要灵,心思要细,而购中却万不可预在成见!你在这案子上就不免犯了成见的病。”
钟德的领骨上有些红斑,眼睛里也漏出怒光,但不答话。我和叔权也忍制了呼吸静听。
霍桑继续道:“现在先说说那伤痕。它在他左胸的第二肋下,自上下斜,长一寸二分;那是凶刀的阔度。左端阔的三分半,右端阔约一分半,又明明是刀背刀锋的分别。从这伤势观察,可见他执刀*之时,必定用的右手;刀锋向着掌心,和寻常人执刀的姿势没有差别。因为我们的左右两手,就生理上讲,本来没有强弱之分,但大多数人,多习用右手,故一切举动,都是右手居先;执刀时更不必说。并且我们执刀时,刀锋必多向外,那自然就对掌心,这也是一定不移的。因此可知凡人右手执刀而*,那伤处必居于左,而锋日又必向右。这是可以试演而明的。钟兄,你试把子华的伤痕,印合我的理论,不是恰正相符吗?”
获取血匕首的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