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料,帐详解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古乐府.陌上采桑》:“缃绮为下裳,紫绮为上襦。”
“太和)六年六月敕......又袍袄衫等,曳地不得长二寸已上,衣袖不得广一尺三寸已上,妇人制裙,不得阔五幅已上,裙条曳地,不得长三寸已上,襦袖等不得广一尺五已上。”
《宋史.乐志十七》:“队舞之制......二曰剑器队,衣五色绣罗襦,裹交脚幞头,红罗绣抹额,带器仗。”《日下旧闻考.风俗》:“清明寒食,宫庭于是节最为富丽,起立彩索秋千架,自有戏蹴秋千之服,金绣衣襦,香囊结带,双双对蹴。”
下衣。始指保护下体的几幅布前后联成的大围裙,于腰部折叠,从腰遮到膝部。膝下小腿部分则有胫衣(称袴),套在双腿上,呈*状,不连中裆。
汉代的满裆裤称裈。历代妇女下裳一般多穿裙,清光绪以后穿裤才渐多。男子除袍服外,隋唐以前下裳多为裙,以后渐多穿裤,直至清代。就色彩而言,古代规定,上衣下裳,衣用正色,裳用间色。《
元宇文懋昭《金志.男女冠服》:“妇人衣曰大袄子,不领,如男子道服。裳曰锦裙,裙去左右各阙二尺许,以铁条为圈,裹以绣帛,上以单裙袭之。”清李心衡《金川琐记.蛮裙》:“近日蛮女下裳多用白布或藏绸制成,边幅镶红布,襞襀细致,如百叠裙。头人家衣裙多用碎锦镶成,临风飘飏,颇似古时舞衣。”
法服
封建礼法规定的标准服。用于祭祀、朝会等仪式。其特点是宽袍大袖,峨冠博带,与日常生活的轻便服装不同。自南北朝后期至明代,法服和常服一直并存,但法服使用的范围始终不大。
《孝经.卿大夫章》:“非先至之法服不敢服。”唐玄宗注:“先王制五服,各有等差,言卿大夫守礼法,不敢僭上偪下。”《三国志.魏志.杨阜传》:“阜常见明帝著绣帽,被褾绫半裹,阜问帝曰:‘此于礼何法服也?’帝默然不答。自是不法服不见阜。”
元杨瑀《山居新话》:“郊祀祭庙,天子御袞冕,百官皆法服。凡披秉须依歌诀次第,则免颠倒之劳。漫识歌诀于左:袜履中单冀带先,裙袍蔽膝绶绅连。方心曲领蓝腰带,玉佩丁当冠笏全。”
单衣
亦作“禅衣”。形制略与袍同,衣袖宽大,以其无里,称禅衣。汉魏以来,除平时在家穿著外,也可用作官员朝服,但只能作为衬衣,穿在袍服里。江陵马砖一号楚墓出土的服装中有绣罗单衣、绣绢单衣。楚国贵妇的直裾单衣乃用正裁法制成,前身、后身及两袖各为一片,每片宽度与衣料本身的幅度大体相等,右衽,交领,直裾。衣身、袖子及下摆等部均呈平直状,无明显弧度。领、袖、襟、裾均有一道缘边。袖端缘边常用两种颜色的彩条纹锦镶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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