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写杂谈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那么我怎么会在
深夜找出这份关于亡友的材料呢?可以用我在前一篇《随想》里引用过
的一句话来解释:“我从日本作家、日本朋友那里学到了交朋友、爱护
朋友的道理。”当初讲了这句话,我似乎感到轻松,回国以后它却不断
地烧我的心。我作访日总结的时候并没有提起这样一个重大的收获,可
是静下来我老是在想:我究竟得到什么、又拿出了什么;我是怎样交朋
友、又怎样爱护朋友。想下去我只是感到良心的谴责,坐立不安。于是
我找出了放在抽屉里的那份材料。
是这么一回事。我记不清楚了,是在什么人的文章里,还是在文章
的注释里,或者是在鲁迅先生著作的注解中,有人写道:曾经是鲁迅友
好的黎烈文后来堕落成为“*文人”。我偶然看到了这句话,我不同
意这样随便地给别人戴帽子,我虽然多少知道一点黎的为人和他的情
况,可是我手边没有材料可以说清楚黎的事情,因此我也就不曾站出来
替他讲一句公道话(那时他还活着,还是*大学的一位教授)。这样,
流言(我只好说它是“流言”)就继续传播下去,到了“*”横行
的时期,到处编印鲁迅先生的文选,注释中少不了“*文人黎烈文”
一类的字句,这个时候我连“不同意”的思想也没有了,我自己也给戴
上了“*学术权威”的帽子,我看到鲁迅先生的作品选集就紧张起来,
仿佛又给揪到批判会上,有人抓住我的头发往上拉,让台下的听众可以
看到我的脸。这就是使我感到奇耻大辱的两种“示众法”。它们的确让
我受到深刻的教育。只有身历其境,才懂得是甘是苦。自己尝够戴帽子
的滋味,对别人该不该戴帽子就不会漠不关心;自己身上给投掷了污泥,
就不能不想起替朋友揩掉浊水。所以我的问题初步解决以后,有一次“奉
命”写什么与鲁迅先生有关的材料,谈到黎烈文的事情,我就说据我所
知黎烈文并不是“*文人”。我在1947 年初夏,到过台北,去过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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