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译文]
天下人能说“我道”伟大,不像任何具体事物的样子。正因为它伟大,所以才不像任何具体的事物。如果它像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那么“道”也就显得很渺小了。我有三件法宝执守而且保全它:第一件叫做慈爱;第二件叫做俭啬;第三件是不敢居于天下人的前面。有了这柔慈,所以能勇武;有了俭啬,所以能大方;不敢居于天下人之先,所以能成为万物的首长。现在丢弃了柔慈而追求勇武;丢弃了啬俭而追求大方;舍弃退让而求争先,结果是走向死亡。慈爱,用来征战,就能够胜利,用来守卫就能巩固。天要援助谁,就用柔慈来保护他。
第六十八章
[原文]
善为士者①,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②;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③。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第六十九章
[原文]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①,而为客②;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③;攘无臂④;扔无敌⑤;执无兵⑥。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若⑦,哀⑧者胜矣。
[译文]
用兵的人曾经这样说,“我不敢主动进犯,而采取守势;不敢前进一步,而宁可后退一尺。”这就叫做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一样;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打一样;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以执握一样。祸患再没有比轻敌更大的了,轻敌几乎丧失了我的“三宝”。所以,两军实力相当的时候,悲痛的一方可以获得胜利。
第七十章
[原文]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①,事有君②,夫唯无知③,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④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⑤而怀玉⑥。
[译文]
我的话很容易理解,很容易施行。但是天下竟没有谁能理解,没有谁能实行。言论有主旨,行事有根据。正由于人们不理解这个道理,因此才不理解我。能理解我的人很少,那么能取法于我的人就更难得了。因此有道的圣人总是穿着粗布衣服,怀里揣着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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