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摘要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主要讲的人物和事物
道路交通安全法主要讲的人物和事物有:、交通、机动车、应当、道路、安全、驾驶、部门、或者、管理、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什么类型的小说?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小说类型是管理小说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作者是谁?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作者是:佚名。
道路交通安全法部分内容免费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主要内容讲的是: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获取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