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营公司创业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小公司应该坚持一个原则:不要做大池塘里的小鱼,要做小池塘里的大鱼。小鱼在大池塘难找到吃的,还得时刻冒着被大鱼吃掉的危险,而小池塘里的大鱼吃香的,喝辣的,哪个好?
4.抓紧时间学习。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新技术、新工具、新变化太多太快,每个人除了赶紧学习,去适应这种形势和变化的市场,别无他法。我们必须玩命地学习,向外国人学习,向同行学习,向客户学习,甚至向消费者学习,因为不学习就会落伍。这个时代已经不再是单靠胆量和运气就可以成功的了。要学会分析市场,分析营销环境,分析消费者,分析竞争对手,分析公众*,分析自己。市场上已经没有“死耗子”了,“瞎猫”会饿死的。
四、私营公司的最大前途
也是走集团化道路
近年来,私营经济在持续发展中又表现出一种新的趋势,一些已具有一定实力的公司开始施行集团化的发展战略。集团化意味着私营公司在规模扩大的道路上又走出新途径。
虽然早在1979年,以6家街道集体公司为基础的广东半球家电集团即已宣告成立,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私营公司集团化的问题并未提上议程。当时理论上和政策上所着重考虑的,仍然是组建国有企业集团的问题。1987年12月6日由国家体改委和国家经委颁发的《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中,明确规定:“企业集团是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名牌优质产品或国民经济中的重大产品为龙头,以一个或若干个中型骨干公司、独立科研设计单位为主体,由多个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公司和科研设计单位组成;它在某个行业或某类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较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具有科研、生产、销售、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由于集体企业规模普遍偏小,难以成为符合如此规定的企业集团的主体,“以公有制为基础”组建的企业集团自然只能是国有企业集团。
国有企业集团的组建和发展,客观上提供了一种示范效应使私营公司得以认识集团化带来的好处。企业集团雄厚的实力、形成的整体优势、获得的规模效益,以及得以减少的经营风险,当然也是私营公司所祈求的。于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起,陆续产生了一些由集体企业组建的企业集团,如广州的万宝、常州的金狮、北京的四通等。进入90年代以后,私营经济中的私营公司也纷纷在初步完成原始积累的基础上,开始着手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成为集团化发展中的一匹黑马。不仅率先发展的沿海地区私营公司集团逐渐崛起,如广东省截至1995年6月已有私营公司集团85家;而且内陆省区的私营业主们似也不甘落后,陆续打出了一个又一个集团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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