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疆土的大危机-激荡中国海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这个判决书的第101条明确提出:如果各方的划界相重叠,"这些区域应按照协议的比例在各方之间分割,或者在协商不成时由各方平分,除非各方决定对重叠区或其中任何部分实行共同管理、使用或开发的制度"。
还有,越南故意将万安滩群从南沙群岛"搬"出去,以此来否定中美"万安北-21"石油合同的合法性。而无论从地理上、地质上,还是根据国际法的"岛屿制度"与"群岛定义"来判别,万安滩群都是中国南沙群岛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岛屿制度"来说,离万安滩群最近的南威岛完全符合《 *海洋法公约 》关于"岛屿"的定义,南威岛有中国先民建的石碑、古井、古庙和房舍,植物*,并有天然港口,直到20世纪40年代,都有中国渔民在岛上居住。1973年被南越*派兵侵占,用武力驱赶中国渔民。1975年被越南接管,目前仍以武装占据。但此类侵略行为是非法的,改变不了南威岛及其附近万安滩群等等岛礁属于中国的性质。从"群岛制度"来看,我南沙群岛与《 *海洋法公约 》"群岛"定义完全相吻合,因此享有该《 公约 》规定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并承诺相应的义务。由此充分证明中美签订的"万安北-21"石油合同的合法性,并非仅仅是以万安滩在谁的大陆架上为依据,而是以中国对整个南沙群岛拥有的主权权利为法律基础。
美日共演强占我*的蹩脚双簧(25)
《 南沙群岛·石油政治·国际法 》一书还深刻指出:中越在南沙的争端,不是中国挑起的;演变成现在的情状,也是中国始料不及的;而越南侵犯中国在南沙主权权利,也是相邻国家中走得最远的一个。一次,潘石英接受记者采访,还掰着指头算,越南在侵犯中国南海主权权利方面,至少已经取得好几个举世公认的"第一":军事占领的岛礁数量第一,总共非法占有29个岛礁;派驻岛礁的军队人数第一,大约已经超过2000人;推出和实施向岛礁*计划第一,并非法设立了所谓行政管辖机构;高层领导人到岛礁活动的频率第一,而且一直也没有停止;同时,非法进入中国传统海域勘探开发海洋石油,使之在短期内一跃而为"石油暴发户"。
越南自从陆上入侵柬埔寨遭遇失败以后,悄悄将其战略重点由陆地转向海洋,一直在南中国海推行"东进战略",并且不断从俄罗斯购买舰船,最近还在为购置攻击型的核潜艇展开谈判。现在,在北起南子岛,南迄万安滩,绵延200多海里的区域内,越南已经建起了较为严密完善的岛礁作战体系及与之配套的工程设施。潘石英提醒说,所有这些都不能不引起国人对这位近邻的高度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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