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流浪汉”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守己安分的人们天天守着生命,战战兢兢,只怕失丢了生命,反把生命真正的快乐完全忽略,到了盖棺论定,自己才知道白宝贵了一生的生命,却毫无受到生命的好处,可惜太迟了,连追悔的时候都没有。他们对于生命好似守财虏的念念不忘于金钱,不过守财虏还有夜夜关起门来,低着头数血汗换来的钱财的快乐,爱惜生命的人们对于自己的生命,只有刻刻不忘的担心,连这种沾沾自喜的心情也没有,守财虏为了金钱缘故还肯牺牲了生命,比那什么想头也消失了,光会顾惜自己皮肤的人们到底是高一等,所以上帝也给他那份应得的快乐。用句罗素的老话,流浪汉对于自己生命不取占有冲动,是被创造冲动的势力鼓舞着。实在说起来,宇宙间万事万物流动不息,哪里真有常住的东西。只有灭亡才是永存不变的,凡是存在的天天总脱不了变更, 这真是“*常转”。WalterPater在他的《文艺复兴研究》的结论曾将这个意思说得非常美妙,可惜写得太好了,不敢翻译。尤其生命是瞬刻之间,变幻万千的,不跳动的心是属于死人的。所以除非顺着生命的趋势,高兴地什么也不去管往前奔, 人们绝不能够享受人生。近代小品文家Jaekson在他那篇论“流浪汉”文里说:“流浪汉如入生命的波涛汹涌的狂潮里生活。”他不把生命紧紧地拿着,(普通人将生命握得太紧,反把生命弄僵化死了)
却做生命海中的弄潮儿,伸开他的柔软身体,跟着波儿上下,他感觉到处处触着生命,他身内的热血也起共鸣。最能够表现流浪汉这种的精神是美国放口高歌,不拘韵脚的惠提曼WaltWhitman他那本诗集《草之叶》 LeavesofG rass里句句诗都露出流浪汉的本色,真可说是流浪汉的圣经。流浪汉生活所以那么有味,一半也由于他们的生活是很危险的。踢足球,当兵,爬悬崖峭壁……所以会那么饶有趣味,危险性也是一个主因。在这个单调寡趣,平淡无奇的人生里凡有血性的人们常常觉到不耐烦,听到旷野的呼声,原人时代啸游山林,到处狩猎的自由化做我们的本能,潜伏在黑礼服的里面,因此我们时时想出外涉险,得个更充满的不羁生活。万顷波涛的大海谁也知道覆灭过无千无数的大船,可是年年都有许多盎格罗萨格逊的小孩恋着海上危险的生涯,宁愿抛弃家庭的安逸,违背父母的劝谕,跑去过碧海苍天中辛苦的水手生涯。海所以会有那么大的魔力就是因为它是世上最危险的地方,而身心健全的好汉哪个不爱冒险,爱慕海洋的生活,不仅是一“海上夫人”而已也。所以海洋能够有小说家们像Marryat, Cooper,Loti,Conrad,等等去描写它,而他们的名著又能够博多数人的同情。蔼理斯曾把人生比做跳舞,若使世界真可说是个跳舞场,那么流浪汉是醉眼矇眬,狂欢地跳二人旋转舞的人们。规矩的先生们却坐在小桌边无精打采地喝无聊的咖啡,空对着似水的流年惘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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