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美R H 科斯A A 阿尔钦等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它具有它自己的价值观、动机和目标,它们独立于构成国家的个人所具有的价值观、动机和目标。而成为国家的整合细胞后,个人便失去了他自己的身份和特征。国家发挥作用的目的就是把它的福利或效用最大化。虽然这种观点从方*上看很简单,但它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因为正如当斯对它的评论那样,“它建筑在一个虚构的主体基础之上:国家是一种可以和个人分开的东西”(参考书目19,第17页)。第二种由布肯南和托拉克提出的分析方法走了另一个极端。这种分析方法把国家想象为一种实现集体行动的工具。它仅仅是一种加工工具、一部机器,个人可以用它来*他的某些欲望。个人从它那儿购买服务并只对他接受的服务成本付费。这种观点是不完全的,因为它忽略了实际决策和操纵国家机器的人的激励。第三种分析方法是当斯在研究*过程中提出来的(1957年)。这种方法从政党的观点来考察国家的决策,而政党的定义是:寻求用法律来控制管束工具的一队人。政党的成员被假设为对他们所有的、而不只是一部分的目标都意见一致。因此政党被看成为一个具有一致性偏好序列的单个的人。这种分析方法也是非现实主义的,当斯自己也承认:“在现实中,甚至是*的主要官员,他们也不完全具有相同的目标。”(参考书目19,第26页)
因为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国家的最大权威是操在一个政治家手中,他或多或少不受公民偏好和压力的影响,所以,比较令人满意的一种分析方法是把国家的决策过程看作是通过国家政治者的行为来完成的过程。这个统治者可以是国王、总统、首相或幕后最高领导人(参考书目24,25)。和任何一个具有有界理性的个人一样,统治者也关心他自己的生存、威望、权力、健康、历史地位等等。另外,国内还有可能发生叛乱,国内或国外还有潜在的统治者,这些都给他以威胁或使他有*感。统治者想做的一切,都是在他看来足以使他自己效用最大化的事情。然而,统治者至少要维持一套规则来减少统治国家的交易费用。这些规则包括统一度量衡和解决不利的司法系统。统治者的权力、威望和财富,最终取决于国家的财富,因此统治者也会提供一套促进生产和贸易的产权和一套执行合约的执行程序。统治政治系统的费用取决于统治者被承认的合法性,因此,为了使选民们确信他的权威合法性,他会在意识形态教育方面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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