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中的名言名句及经典语录如下:
1、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2、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3、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经历。
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获取财经法规的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