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全译第三册148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张普惠又因为孝明帝喜爱在园苑中游猎玩乐,不亲自处理朝政,过分地尊崇佛法,把国事大多委派给有关部门,就上书恳切地劝诫他,认为:“做没有理智的死后的功德,损耗百姓巨大的财物,减少臣子们的俸禄,剥夺人力,亲自供奉无所事事的僧人,大肆修建寺庙宫殿,追求飘渺不实的回报,让入朝的大臣在外面叩头,这些僧人却在里面游玩,这是对礼教的违背,对时势的触犯,以致人神都不能安宁。我认为整天修行,来乞求不受劫难,不如让百姓把心思都放在奉养双亲上,以使天下和平,不产生灾害。希望圣上好好地珍视自己的威仪,为天下作出榜样,亲自向天地和祖先之灵献出虔诚的敬意,亲身参加朔望之礼,祭奠先圣先师,尽心耕种藉田,酌量撤掉那此不急需的僧庙的华丽之饰,恢复百官长久以来被削减了的俸禄,对已经开始建造的寺庙一定要简单节省,快快建成,没有建造的都不要再修建了。这样,圣上的孝悌可以通于神明,道德教化可以光耀天下。节省用度,爱护百姓,法令风俗都依赖于此啊!”不久,北魏孝明帝下令商议供奉先师的礼节,并从此每月接见大臣们一次,这都是采纳了张普惠的劝谏的结果。
普惠复表论时政得失,太后与帝引普惠于宣光殿,随事诘难。
张普惠又上书评论时政得失,胡太后和孝明帝将张普惠接入宣光殿,以便他随时对时政提出批评。
[11]临川王宏妾弟吴法寿杀人而匿于宏府中,上敕宏出之,即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爱宏者兄弟私亲,免宏者王者*;所奏可。”五月,戊寅,司徒、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临川王宏免。
[11]临川王萧宏的小妾的弟弟吴法寿杀人之后藏在萧宏府内,梁武帝命令萧宏交出他,当天就把吴法寿依法治罪。南司奏请免去萧宏官职,梁武帝在奏折上批示:“怜爱萧宏是兄弟的私情,免除萧宏的官职是帝王的法律,批准南司的奏请。”五月戊寅(二十四日),司徒、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临川王萧宏被免职。
宏自洛口之败,常怀愧愤,都下每有窃发,辄以宏为名,屡为有司所奏,上每赦之。上幸光宅寺,有盗伏于骠骑航,待上夜出;上将行,心动,乃于朱雀航过。事发,称为宏所使,上泣谓宏曰:“我人才胜汝百倍,当此犹恐不堪,汝何为者?我非不能为汉文帝,念汝愚耳!”宏顿首称无之,故因匿法寿免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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