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全译第五册290摘要
监国自皋门入宫,即位於崇元殿,制曰:“朕周室之裔,虢叔之后,国号宜曰周。” 改元,大赦。 杨、史弘肇、王章等皆赠官,官为敛葬,仍访其子孙叙用之。 凡仓场、库务掌纳官吏,无得收斗余、称耗;旧所进羡余物,悉罢之。 犯窃盗及*者,并依晋天福元年以
主要讲的人物和事物
资治通鉴全译第五册290主要讲的人物和事物有:、节度使、北汉、契丹、太祖、后周、承钧、契丹主、帝位、弘肇、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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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全译第五册290主要内容讲的是:
监国自皋门入宫,即位於崇元殿,制曰:“朕周室之裔,虢叔之后,国号宜曰周。”
改元,大赦。
杨、史弘肇、王章等皆赠官,官为敛葬,仍访其子孙叙用之。
凡仓场、库务掌纳官吏,无得收斗余、称耗;旧所进羡余物,悉罢之。
犯窃盗及*者,并依晋天福元年以前刑名,罪人非反逆,无得诛及亲族,籍没家赀。
唐庄宗、明宗、晋高祖各置守陵十户,汉高祖陵职员、宫人、时月荐享及问守陵户并如故。
初,唐衰,多盗,不用律文,更定峻法,窃盗赃三匹者死;晋天福中,加至五匹。
有夫妇人,无问强、和,男女并死。
汉法,窃盗一钱以上皆死;又罪非反逆,往往族诛、籍没。
故帝即位,首革其弊。
【1】>春季,正月,丁卯初五),后汉>太后颁下诰令,授予监国郭威>传国玺印,正式即皇帝位。
郭威>从皋门进入皇宫,在崇元殿即位,下制书说:“朕是周代宗室的子孙,虢叔的后裔,国号应该叫周。”
改年号,实行大赦。
杨、史弘肇、王章等人都追赠官爵,官府为他们收敛安葬,并且寻访他们的子孙依次任用。
所有粮食仓库、场院掌管交纳的官吏,不得收取额外的“斗余”、“称耗”。
从前以赋税盈余名义进贡物品,全部取消。
犯有盗窃罪和强*罪的,一律按照后晋>天福元年以前的刑法条文处理;罪人不犯谋反罪的,不得株连亲戚家族和登记没收家产。
后唐>庄宗、后唐>明宗、后晋>高祖安葬处分别设置守陵的人家十户,后汉高祖>陵园的官吏、宫人,一年四季供奉>祭祀以及守陵户数一律照旧。
当初,唐朝衰败,盗贼很多,便不用原来的刑律条文,另外制订严刑酷法,规定盗窃脏物够三匹绢帛的处死。
后晋>天福年间将处死标准加到五匹绢帛。
有夫之妇,不论强*、通*,男女一律处死。
后汉>刑法规定,盗窃钱一文以上的都处死,此外罪行还不属于谋反的,往往满族抄斩、没收家产。
所以后周>太祖郭威>一即位,首先革除这些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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