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书十二种-清-刘一明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行其道,即能成其道,一信而未有不吉,未有不利者也。
上震下艮(小过卦第六十二)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初六,飞鸟以凶。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小过者,阴过于阳,小的过也。卦德上震动、下艮止,止以运动,动本于止,止之坚固,动而不大,且卦体二阳在于四阴之中,内实外虚,内刚外柔,以小养大,故谓小过。此实以用虚之卦,承上节卦而来。节者,有险面能悦,内有主宰,借世法而修道法,依人事而复天德,命基坚固,可以自有为而入无为矣。
金丹之道,当先天真阳未复,须虚心而求实腹。及先天真阳已复,须实腹而又虚心,虚心之功,所以运天然真火,煅尽后天阴气,以期脱化耳。是以小过而有亨道也。小过虽亨,尤利于贞,若不贞,而亦不亨。盖小过之贞道,动不离静,静以运动,动静如一,真人潜深渊,浮游守规中,勿忘勿助,绵绵若存,可小事不可大事也。
小事者,无为之事。大事者,有为之事。有为者,所以采阳。无为者,所以养阳。既已实腹,宜小过而养阳之事。若大而不能小,不但不能保阳,而且有以伤阳,小过之利于贞,利于小动,不利于大动,利于小止,不利于大止,动而能止,止中有动,止于其所而动之,虽动而不出其位,如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鸟虽上飞,其音下遗,动不离止也。动不离上,不宜上,宜下,小过而养大,抽铅添汞,温养十月,圣胎成全,霹雳一声,婴儿出现,养之足,而吉之大,小过而大吉,利贞之小过,神哉!妙哉!
初六,当小过之初,正宜止于其所,炼己持心,乃柔而止之不固,急欲冲举飞升,如鸟飞而不止,悬虚不实,欲向其前,反成落后,不吉而凶,理有可必。此小过而妄想大过者也。
六二,性质本阴,若舍阳应阴,如过祖遇妣,阴太过阳矣。然柔而得正,不用过高之阴,而就卑下之阳,如不及其君,遇其臣,阴不过阳,而及至阴阳相当,刚柔一气,内念不出,外物不入,不使有一毫客气杂于鼎炉之中,自无得而复失之咎。此小过而不大过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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