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出版自由英约翰·弥尔顿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同样的道理,一切的法律如果还想成其为法律,就也决不能宽容那些反对信仰和破坏风俗习惯的、不虔敬的和罪恶的事情。但我说的分歧是教义或教派形式上一些谐和的差异,甚至是无关紧要的差异。这些差异虽然可能很多,但只要“我们能用和平彼此联络”,就不致妨碍“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①。假如有人要写作,并对于我们黾勉从事的、稳健持重的宗教改革伸出援助之手;如果真理首先对他启示,或至少似乎启示了他;请问谁又能使我们如此地沾染耶稣会士的邪风,以致与这人为难,让他先请求许可再做这样高贵的事业呢?先不说这个,如果我们竟致采用查禁制,那就非常可能是查禁了真理本身。因为我们的眼睛久已被偏见和流俗所蒙蔽,一眼看见真理时,很可能认为它比许多错误更不堪入目,更不受人欢迎。正好象许多伟人看起来让人感到轻蔑而可耻一样。某些人所谓最新的见解其实是最糟糕的见解。他们认为,除开自己所喜爱的人以外,就不应当听从任何人;这就是教派所以泛滥成灾、真理所以远离我们的主要理由。他们这种新见解向我们谈又有什么用呢?此外,这里面还有一个更大的危险,当上帝用一种强大而有益的扰动震撼一个王国,使它发生一次普遍的改革时②,可能就有许多教派和假教士手忙脚乱地引诱好人。但更确实的是,这时上帝就会唤起才华出众、勤勉过人的人为他而工作;叫他们不但回顾以往,把已经宣教的东西重新修订;同时也会叫他们继续前进,叫他们对真理的发现再采取一些新的明智步骤。因为上帝在照耀他的教会时,方式就是逐步放出他的光,使我们尘凡的眼睛能经受得住。至于上帝将首先在什么地方或从哪里听他的选民的声音,也是不受限制和不作指定的①。因为他看东西不象凡人这样看,选择也不象凡人这样选择。否则我们又将固执于某些固定的地方和宗教裁判会议,或者是人们的召唤。把我们的信仰一时倾注于往日的教士会议大厅②,一时又倾注于威斯敏斯特教堂③。其实在这些地方订出的一切正统信仰和宗教,如果没有平易近人的说服力和慈悲耐心的说教来抚摩良心上的一切创伤,并启迪希望尊崇圣灵而不尊崇凡人信条的最卑微的基督徒,那是站不住脚的。纵使这些地方的人全都投票赞成,再加上哈利本人和他周围一切皇陵④中的阴魂全都起来随声附和,也办不到。假如一个领导教派的人错了,要不是我们自己懒惰、固执和不信任正确事业,又有什么东西能阻止我们和蔼地跟他们会谈并简略地加以解释,或阻止我们不去争辩,而常常以宽容的面谈来彻底辨明事情的原委呢?我们既然看到,所有尝试过学术的人都会认为:不*于接受陈旧意见的人都可能精通并向世界上解说新的论点,使我们在许多方面获得益处,那么我们就不管为对方为自身都应当这样做。纵使他们都是我们脚下的尘土,他们也能擦亮真理的武器。就凭这一点也不能把他们抛弃。如果这些人还是具有杰出才能的人,是上帝在这些时日中派出做特殊工作的人,他们既不是大祭司,又不是法利赛人,而我们却因为经常在没有理解人家之前就下判断,唯恐他们带来新的和危险的意见,以致卤莽地不加区分,一律禁止他们说话;我们也许认为这就保卫了福音,而事实上却非常糟糕,正好做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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