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与知识中最后主角的结局和内容如下:
因此,在他对你呈现的许多*现象之中
显然存在着某种东西,在这些*现象的相互关系之中显然存在着某种东
西,这种东西使你能够将所有这些现象收集在一起并且说"我把这些称作一
个人的诸现象"。而那种促使你把这些现象收集在一起的东西并不是一种持
久不变的形而上学主体,因为,无论是否有这佯一种持久不变的主体,那种
促使你把这些现象收集在一起的东西无疑不是一种感觉材料。促使你说"唷,
这不是琼斯吗"的是一种感觉材料。因此,当人们认识琼斯时,他不是由构
成他的现象基础的一种微小的自我构成的,而你必定会在这些现象中发现某
些相互关系,正是这种关系促使你把这些现象归总并且说出以下这个句子:
这些就是一个人的现象。这些现象在这个人是其他人的情形中和在这个人是
你自己的情形中是完全不同的。在这个人是你自己的情形里,你有较多的东
西可循。你不仅具有你看起来好像是那样的东西,而且还具有你的思想、记
忆和你器官上的所有感觉,所以你具有更丰富的材料,因而你对自己的识别
比对另外一个人的识别更不可能搞错。当然,即便对自己的识别偶然也会有
错;这种情形发生在多重人格等等的情况中。但是,一般说来,你会认识到
这个人就是你,因为你比其他人有更多的可循之处,而且你不是通过一种自
我的意识,而是通过所有各种事物,通过记忆、你感觉的方式、你注视的方
式以及许多事物才认识到这个人就是你。但所有的这些方式都是*材料。
这一切使你能够说:昨天发生了某件事情的这个人就是你自己。因此,你能
够将完整的一组*归入全部属于你的一串*。同样,其他人的*也可
以通过实际上可观察的诸关系而不假定永恒自我的存在,被归入全部属于他
们的*。促使我们说"这些是同一个人的两种*"的那两种*间的给
定的*关系究竟是什么?这与我们的讨论并没有什么关系。那种关系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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